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和《曲靖师范学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曲师校字〔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科研项目绩效的范围
(一)国家级项目
1. 2019年批准立项的(两次年度检查合格)和2022年度结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地区项目(见附件1);
2. 2020年立项的且通过中期检查的和2021年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见附件2);
(二)省部级项目
1. 2018年批准立项的教育部项目(见附件3);
2. 2019—2020年批准立项的和2021年度结项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见附件4)。
二、发放条件
通过项目中期检查的或已结项项目(如有已通过中期检查或已结项项目未在附件1-4中安排项目绩效发放的,请于11月4日前与科技处项目分管负责人联系,及时安排发放)。
三、发放对象
项目资助计划书(任务合同书)中的项目组成员(非项目组成员不得发放科研项目绩效)。
四、发放原则
业绩主导。以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科研项目绩效的多少。科研项目绩效的分配要有利于调动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项目的研究任务。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1. 曲靖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5)。
2. 项目进展报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项批文一式一份(以基金委系统最终审核的PDF版为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进展情况报告或结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附件6)。
3.各单位以部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于11月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5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自科项目:李伟,8998603
国家社科、教育部项目:郭效琼,8998616
省社科项目:李昌盛,8987581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