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音乐舞蹈学院班级基础管理工作评分细则》的通知
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2017【3】号 签发:柯昌平
学院全体师生:
《音乐舞蹈学院班级基础管理工作评分细则》经学生工作小组2017年3月1日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全体师生特别是班主任认真学习并按要求接受考核。
附件:音乐舞蹈学院班级基础管理工作评分细则
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
2017年3月1日
音乐舞蹈学院班级基础管理工作评分细则
班级: 周次:
4.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评优、评先及年度教师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