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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2018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11


   曲靖师范学院源于 1907 年创办的师范传习所以及 1912 年创办的云南省第三师范学校,1956 年设置为云南省曲靖师范学校。1978 年改制为曲靖师范专科学校,1993 年更名为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 年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曲靖教育学院和曲靖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曲靖师范学院。

   曲靖师范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苦乐交融育英才,百年树人铸精魂”的大学精神,坚持“育人是办学第一使命,教师是办学第一资源,教学是教师第一天职,发展是办学第一要务”的办学理念,恪守“刚正博爱,睿智笃行”的校训,建设“民主和谐、求是创新”的校风,弘扬“精业乐教、立德树人”的教风和“勤学善思、励志力行”的学风,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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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苏老师 13987455539   刘老师 13324910655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本科专业。在十余年的本科教学实践中,学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能力为本位,贴近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办学方向,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实际,提出了“就业能竞争、创业能致富、服务能到位、发展能持续”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探索以“四能”为导向,以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实践为载体,以“拔尖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抓手,以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平台,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引导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途径。

   学院承担了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2013 中国昆明国际旅游文化节、云南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等多项省、市级比赛及演出活动。学院还与曲靖市民宗委、旅游局、文体局合作,在学院成立了“曲靖市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基地”,成为曲靖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的中坚力量。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 70 周年,2015 年我院汇聚了省内外著名编剧、作曲家、导演以及 200 余名师生,共同组成跨区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团队,以著名歌词作家、我校杰出校友,曾经谱写了被朱德同志誉为“八路军军魂战歌”的中华百年经典歌曲《在太行山上》的词作者——桂涛声的生平事迹和创作经历为素材,创作排演六场大型民族歌剧《涛声依旧》。2016年学院又联袂全国著名导演、制作人打造了以红军长征为主题的原创音乐剧《年轻的脚步》,公演后反响强烈,好评如潮。2017年,由学院50余名师生担任编导、演员排练的节目代表曲靖市参加央视《魅力中国》复赛以及颁奖典礼,师生的优秀表现成为了比赛现场的靓丽名片。在《年轻的脚步》中扮演高奉尧的播音主持系的学生苏振绩被导演一眼看中,在院线电影《阳光不锈》中担任男主角。近年来学院以推进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打造了曲靖地方文化名片为目标,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显著提高。同时,学院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注重学生的一专多能和专业素养的培养在教育部举办的五项全能大赛中院代表团获团体三等奖;学生卫屹昆荣获得合唱指挥单项奖,个人全能二等奖;学生卢雨禧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

专业介绍

1.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能大,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师资,以及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并为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

   就业前景:能在各类学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音乐教学、艺术研究、管理等工作。

2.舞蹈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扎实的舞蹈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舞蹈创作、舞蹈表演、演出策划、艺术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学习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中国舞蹈史、基础乐理、西方舞蹈文化史、舞蹈编导基础、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

   就业前景:能在各类文艺团体、学校、艺术馆、青少年宫、艺术培训中心、社会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导、对外交流及舞蹈研究等工作。

3.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行业要求的采、编、播、制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并为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策划与制作。

就业前景: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传媒行业、文艺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采编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公关、文秘等工作。

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专业培养条件。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参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

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市区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书法学专业云南省认可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使用相应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报考书法学的云南考生须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附:音乐舞蹈学院2018年各专业、各生源地招生名额分配

专业

云南

山西

湖南

江西

四川

广西

河南

总数

备注

音乐学

70

6

15

4

5

100

认可相关省份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文理兼招

舞蹈学

10

15

10

10

5

5

5

60

播音与主持艺术

25

15

14

6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