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专业教师:2名
舞蹈专业教师:1名
美术专业教师:2名
民族声乐专业教师:1名
声乐(美声、通俗等其他唱法)专业教师:1名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舞蹈学、美术学、音乐学(民族声乐、声乐表演等相关方向)、戏剧影视文学等相关专业,985、211院校或重点艺术院校毕业优先。
职业资格证
持有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相关艺术学科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及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必备,其他专业有相关证书优先)。
工作能力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与责任心,能适应集训期高强度工作(含周末、节假日授课)。
专业能力
拥有3年及以上高中播音主持、舞蹈、美术、声乐教学或艺考集训指导经验(优秀应届生需具备扎实专业功底及集训实操能力);精通艺考全流程,熟悉各大艺术院校招生标准及考试题型;具备独立设计集训课程的能力,带训学生艺考成绩优异。
同等条件下,有电视台、电台主持经验者优先,参加过省级以上美术展览、舞蹈等艺术专业赛事并获奖者优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