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地名专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地名专家的函》《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地名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征集地名专家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征集范围、申报条件、专家职责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云南省地名专家申报表》,并将《云南省地名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一起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后签章汇总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报学校研究同意后上报至云南省民政厅。
三、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面向全校教职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结束后,由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云南省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将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云南省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专家咨询费;
4.云南省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省民政厅负责选聘、调整。
四、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参照征集范围和申报条件,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相关专家人选报名。各二级单位请于2023年9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办公楼301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德林,0874-8998253
附件:1.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地名专家的函
2.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地名专家的通知
3.云南省地名专家申报表
人事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