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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 2022 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28

关于 2022 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国庆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曲靖市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当前疫情形势,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 2022 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 月 1 日(星期六)至 7 日(星期五)放假,共 7 天。学生10 月 7 日(星期五)晚上收假召开班会,教职工 10 月 8 日(星期六)收假上班、上课。10 月 8 日(星期六)执行 10 月 6 日(第六周星期四)的教学任务,10 月 9 日(星期天)执行 10 月 7 日(第六周星期五)的教学任务。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流动”和“就地过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师生员工不离开曲靖市辖区(含 1 市 4 区 5 县)。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师生,严格落实曲靖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学校审批程序执行,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曲,并遵守经报备和报批的行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审批要求。教职员工凡离开驻地的均需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学生出校到 1 市 4 区 5 县的由其班主任审批;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到省内其它州市的由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需出校到省外的由各学院党委书记审批。师生返回时需及时向所在学院和部门报备。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疫情防控办要做好疫情防控综合指导、协调工作;疫情防控专班人员要统筹做好涉疫师生的信息排查和处置工作;教务处要提前统筹教学计划,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安排;人事处要持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教职员工和住在公租房教职员工家属的打卡统计和通报;学生处要指导各学院召开班会,做好在校学生假期安全教育、自我管理;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严把校门关,认真落实入(返校)人员登记、“健康码”“行程卡”和“曲靖防疫出行”核查、学校围墙巡逻等工作;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教室开放、后勤保障、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校园消杀、餐饮供应和食堂管理等工作;相关单位要确保图书馆、自习室、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假期面向师生正常开放;各单位必须精准管理好每一位师生员工,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假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管理工作,严把师生员工外出审批和返校条件审核,精准掌握假期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小规模的文体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要求,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平安稳定。1.师生员工要清醒认识当前省内外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理解支持并自觉遵守学校各项防控要求和措施,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离开驻地的教职员工和离校的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有疫情发生的地区,了解、遵守外出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对未履行个人责任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坚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放假期间,学生须每日按时在“易班”平台打卡填报身体健康状况,教职工每日按时进行健康打卡,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并上报人事处。学生的打卡情况由学生处适时通报,教职员工的打卡情况由人事处适时通报。3.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收到短信提醒等异常情况的,须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和学校报告并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执行,在排除感染风险前严禁出行。出现此类异常情形的师生员工、校内从业服务人员暂缓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后再申请返校。4.收假前,要做好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办公区域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换气工作。收假时,师生员工未离开曲靖市辖区的,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无可疑症状即可入校;经批准同意出省和到省内其它州市的师生,入(返)曲“落地检”后间隔 24 小时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完成 3 天 2 检,且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无可疑症状即可入校;7 日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执行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前不得返校。师生员工可自行前往曲靖市常态化免费核酸采样点进行免费检测。收假后,第一周严禁开展线下聚集性活动。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校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恐怖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及时报告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并妥善处置。请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 18:00 前,各学院将学院值班表(安排 1 位处级干部和 1 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学生处将辅导员夜间住楼值班表,学生处、后勤基建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值班表报送学校办公室邝野同志处,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

(五)正风肃纪廉洁过节。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如遇上级或属地对国庆节放假作出新的安排和要求,办公室将及时发布通知。届时,请各单位以最新通知为准。


曲靖师范学院办公室